一辆黑色小车把我撞翻了
(资料图)
我起身打电话的时候
司机开车就跑了
我也没看清车牌号
受伤男子对出警民警说道
近期,贵平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在高家场镇往新民方向发生了车祸,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中队民辅警迅速出警,并在第一时间联系120对伤者进行救治。
经勘查,现场仅有被撞摩托车一辆,散落的部分小车部件,且事发地无监控设施。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坚决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恶劣行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办案民警从伤者经过的路面监控逐一查起,并扩大监控筛查范围,最终发现肇事车辆的踪迹。但在电话联系肇事车辆所有人时,始终无人接听。
监控截图
经查询,该车辆登记在成都一公司名下,办案民警立即根据线索逐一联系排查相关人员。几经波折,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许某某。在电话询问许某某时,其拒不承认违法行为。
办案民警到许某某居住地对其进行现场法律宣讲,许某某交代,自己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制裁,驱车逃离现场,随后将肇事车辆藏匿于山林中。
违法行为人许某某因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轻伤并肇事逃逸,已被我局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罚款2200元。
眉山天府公安提醒
一、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对肇事者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对肇事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根据情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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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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